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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6-09-2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党政办公室
 

2016920日上午,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在4202会议室进行了本学期第一次理论学习,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蔡廷伟、顾锡宏、张晓芳、王和金、张惠芬一同进行了“两学一做”有关内容学习,党委书记蔡廷伟主持了本次学习会。

学习会上,首先由王和金副校长重点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王校长分析了《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和意义,之后,重点分析了《条例》所呈现的亮点:1. 问责指向上的政治性。2.问责定位上的鲜明性。3. 问责依据上的基础性。4. 问责原则上的科学性。5. 问责对象上的关键性。6. 问责事项上的针对性。7.问责方式上的规范。8. 问责落实上的严肃。9.问责期限上的震慑。10. 问责文本的简洁。王校长在解读中强调《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大家认真倾听、理解和讨论基础上,蔡廷伟书记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他指出王校长对《问责条例》的解读非常清楚、简明扼要。《问责条例》的问责对象主要抓住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这“两个关键”。《问责条例》是继《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又一治党利器,表明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党建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要追究。《问责条例》已于201678日起施行,领导干部首先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强化责任意识,要对从严治党负起责任,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敢于问责。

之后,蔡廷伟书记带领党委班子成员逐条逐句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十二条:一、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二、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三、“互通情报”。四、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五、学会“弹钢琴”。六、要“抓紧”。七、胸中有“数”。八、“安民告示”。九、“精兵简政”。讲话、演说、写文章和写决议案,都应当简明扼要。会议也不要开得太长。十、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十一、力戒骄傲。十二、划清两种界限:革命和反革命的界限,成绩和缺点的界限。他结合学校党委工作实际,带头交流了认识和体会,认为毛泽东提出的这些工作方法并没有过时,对我们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今后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讲究方法,把党委的领导工作提高一步。

随后,校长、党委副书记顾锡宏,副校长张晓芳、王和金、张惠芬等党委委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认识和体会。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凝结着我们党领导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揭示了常委会工作的一般规律,其思想价值和理论光芒历久弥新,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体会。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好地融入日常,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蔡廷伟书记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七查摆七强化”以及“党员干部立学规、正学风,领导干部立家规、正家风,各行各业立行规、正行风”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强调学做合一,以学促做,持之以恒抓好“五好示范”品牌党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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