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开展专题学习,本次学习会由党委书记、校长顾锡宏主持。
党委副书记肖志民从总则、请示报告主体、请示报告事项、请示报告程序、请示报告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监督与追责、附则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肖书记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党员干部要提高意识、熟悉流程、严格执行,将《条例》精神落到实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各分管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表示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带头执行。
顾校长指出《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实事求是,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严格贯彻执行,把《条例》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