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与管理办法》(常开大〔2015〕 15 号 苏城院(常)〔2015〕 8 号)要求,对第三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二年度工作进行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顾锡宏
副组长:张晓芳
成 员:蔡廷伟、王和金、张惠芬、袁彩哲、上官红霞、何雪芬、陈莺、吕华兴、金玉明
二、考核对象
第三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考核材料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将《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1份(指导教师鉴定意见、所在部门鉴定意见要签署好)和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于
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19.04.2017_14.10.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