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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各二级学院:

据《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与管理办法》(常开大〔2015 15 号 苏城院(常)〔2015 8 号)要求,对第三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二年度工作进行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长:顾锡宏

副组长:张晓芳

  员:蔡廷伟、王和金、张惠芬、袁彩哲、上官红霞、何雪芬、陈莺、吕华兴、金玉明

二、考核对象

   第三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考核材料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将《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1份(指导教师鉴定意见、所在部门鉴定意见要签署好)和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7519日前交组织人事处,526学校召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会议。

 

 

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2017419

 

 


19.04.2017_14.10.22.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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