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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常法宣办〔201831号,见附件)转发,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扎实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后台统计数据显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域名已经过期}宪法小卫士火炬接力活动从9月开展以来,各地各校参与力度有较大差异,我市与其他兄弟城市之间也有一定差距。来自省教育厅的信息称,拟定于121415:00关闭宪法小卫士挑战通道。通道关闭后,学生将不能再通过此通道进行宪法小卫士测评。各地各校的宪法小卫士参与测评情况以通道关闭后的数据为最终统计依据。请各地各校抓紧时间,加大力度推进,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习,参加线上宪法知识挑战,成为宪法小卫士,传递宪法火炬。
    2
、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域名已经过期})向全国直播。请各地各校积极组织通过网络同步参与活动。
    3
、大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各地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普法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单位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网页,运用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平台设置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在办公公用区域、校园内悬挂、张贴法治文化作品,设置法治宣传电子屏,积极进行法治学习宣传。
    4
、关注推广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中国普法(或zg_pufa)关注。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法宣办的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好2018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请各地各单位将本次活动总结电子稿于12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活动的相关经验做法、动态信息请及时报送,联系人:史尔娜,联系电话:85681379,邮箱:625677718@{域名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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