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常法宣办〔2018〕31号,见附件)转发,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扎实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后台统计数据显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2、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年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3、大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各地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普法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单位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网页,运用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平台设置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在办公公用区域、校园内悬挂、张贴法治文化作品,设置法治宣传电子屏,积极进行法治学习宣传。
4、关注推广“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中国普法”(或zg_pufa)关注。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法宣办的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好2018年“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请各地各单位将本次活动总结电子稿于12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活动的相关经验做法、动态信息请及时报送,联系人:史尔娜,联系电话:85681379,邮箱:625677718@{域名已经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