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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各部门、系: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11号)(详见附件1)、《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40号)(详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遵照执行。

附件:

1. 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3-23.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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