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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届“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关于评选2013届“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工学结合实践教育工作,充分调动我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3届“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顶岗实习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实习纪律、实习单位工作纪律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安排,实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工作积极主动,无违纪现象;

2.实习中表现出色,工作突出,成绩优异,实习出勤率达98%以上;

3.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撰写认真、真实且具有一定水平;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师长及实习单位管理工作人员,能团结本校或校外实习同学,与实习单位员工和睦相处;

5.按规定圆满完成顶岗实习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评选比例

顶岗实习先进个人比例为当年实习生总数的5%。

四、评选实施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的要求,开展2013届“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和推荐表于518日前报学工处,并将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稿)发至461975789@{域名已经过期}邮箱。

 

附:江苏城市职业学校常州办学点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申请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办学点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07.05.2013_17.09.17.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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