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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秋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教务处发来通知如下:

一、省统一考试科目:

省统一考试科目是指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的科目,本次统考的范围包含三年制2012级和2013级(详见附件一)和五年制2009级、2010级、2011级、2012级、2013级(详见附件二)的指定课程。

相关课程的考试要求请参阅附件一、附件二。

 

二、自管课科目:

1. 非笔试科目:根据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要求,提交命题审批表(纸质)。命题审批表需审题人、系部审核签字、学院盖章。

2. 笔试科目:根据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要求,提交命题审批表(纸质)、试卷(电子)、学生考试试卷(纸质)及试卷分析(电子)。

1)笔试科目指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中规定的期末考核为笔试的所有科目。包括教务处安排统考的科目和老师自行安排的笔试科目。

2)命题审批表需审题人、系部审核签字、学院盖章。

3)试卷按照《命题委托书》(附件三)要求,提交二份试卷及答案、复习资料及答案。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建立文件夹,里面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里面至少有五个word文档(A卷、B卷、A卷答案、B卷答案、复习资料及答案)。以上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稿即可。

4)学生考试试卷需提供所有批阅后的实考考生答题试卷。

5)试卷分析按照省校要求,必须使用试卷分析软件,填写《试卷水平和成绩分析报告》(附件四)。试卷分析只需提交电子材料。

3. 各学院有部分科目需教务处安排统考的科目,请填写《自管课统考科目》表(附件五),提交教务处审核。

各学院院长对申请统考科目需进行审核,建议开卷考试科目由任课老师或学院自行安排。

4. 《自管课科目汇总表》(附件六)由学院参考本学期《开课情况一览表》填写,教务处将参照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要求审核期末考核科目。

5. 自管课非笔试科目请任课老师于元月7日前完成考核; 自管课非统考笔试科目请任课老师安排在1230日至元月7日间的最后一次课上随堂考试。

6. 根据省校要求,今后试卷分析统一使用省校提供的《试卷水平和成绩分析报告》(附件四)。

 

三、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1. 《命题审批表》(附件三)、《自管课统考科目》(附件四)、《自管课科目汇总表》(附件五)以及笔试科目的所有试卷(包括统考和非统考)电子文档请于20131223前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到教务处高职教育科薛科长处。

2. 所有笔试学生的考试试卷、试卷分析(包括统考和非统考)材料请于2014年元月15前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到教务处高职教育科吴橙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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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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