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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08-01-0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四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定,现就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的办理程序明确如下:
  办理权限:市级单位(指有会计工作岗位且单位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申办人员,统一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劳动西路36号)或市晋陵中路593号(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无工作单位的申办人员到户口或居住(持有暂住证的暂住人口)所在地财政局办理。单位在各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申办人员分别到各辖市、区财政局办理。各辖市、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金坛市财政局 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82328722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溧城镇燕苑路18号 87229214
武进区财政局 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86318058
天宁区财政局 关河东路38号九洲环宇B座20楼2003室 86656665
钟楼区财政局 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88号 88890615
新北区财政局 新北区衡山路8号2楼会计中心11号窗口 85127327
戚墅堰区财政局 戚墅堰河苑路8号 88389229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填写《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享受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5年3月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还需提供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5级(含5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提供与表格中所填内容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提供相关证明的,所填内容无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不作反映);
  (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变更登记(含调出本市、市内单位或区域间调转、学历职称等信息变更、离岗备案),由申办人员向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未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办理变更需申报以下材料:
  1、如工作单位或所在的行政区域变更的,则填写《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登记表》一式六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如涉及其他项目变更的则还需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已注册登记的会计人员办理变更需申报以下材料:
  1、填写《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登记表》一式六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如工作单位变更,则提供会计工作移交清册(移交证明)复印件或上表经原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如涉及其他项目变更则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补发
  持证人员因各种原因遗失、毁损而需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申办人员向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提出补办申请。提出补办申请需申报以下材料:
  (一)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二)在《常州日报》上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
  (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四、外地调入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需申报以下材料:
  (一)填写《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提供与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原颁证部门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原件。
  (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有关申领200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意事项:
  1、登陆“常州财政信息网”,点击“考试成绩查询”。
2、会计从业资格的申领、注册、变更、补证不收费。
  3、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应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办事承诺时间,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注册承办时间为5个工作日;变更、补证承办时间为3个工作日。
   4、相关表格可以在常州市财政局网站(www.czfb.gov.cn)下载,或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晋陵中路593号领取。
5、请考生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发现信息不一致,请及时到常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更改。
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1317室 联系电话:85681866
6、请全科合格人员认真阅读《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指南》。从2008年1月10日起,可直接到有关地点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单独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联系电话:86800339  856818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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